煩請晉級四強之隊伍,撥冗於閉幕式暨頒獎典禮結束後,參與下屆大法盃主辦方之選任會議。由於,於今日的二領會議中,各校對於大會本次所提出之未來大法盃主辦方之選任方式的提案,投票結果為不贊成票多於贊成票,故大會決定於閉幕式結束後,另行再召開下屆主辦方選任規則之討論會議。倘因而造成各校之不便,大會在此敬表歉意,並感謝各校代表願意撥時間予大會與各校對於大法盃之支持。

政大法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

  本次二領會議,將討論下屆大法盃辯論賽的主辦權,期望各校能於二領會議中,踴躍表達出任之意願。

政大法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

政大法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裁判長秘書報告:

各位好,近日大會在邀裁的過程中,因為疏失而對許多辯圈學長姐有失禮的行為,大會在此致上深深的歉意。對於這次事件,我們已經努力向各位學長姐道歉,而我之後也會盡力輔佐裁判長,同時也會要求大會往後的行為要更加謹慎小心,絕對不會讓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的!

政大法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

 

政大法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【賽務長公告】【賽程圖】

政大法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
2015大法盃辯論比賽錄取名單如下:

政大法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辯題:我國普通刑法應廢除三振條款

附加定義:三振條款係指刑法第77條第2項第2款,而本比賽之正方須廢除該款之全文,不得僅更動該款之細部內容

政大法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2015年大法盃

全國大專校院法律系校際辯論比賽簡章

政大法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